我要跟我媳妇离婚,我起诉他,她是外地的,我现在找不到她,我是在居委会开了这个证明就能直接起诉了吗?

2024-11-27 21: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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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诉讼中被告拒绝出庭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1、丈夫要离婚,现在找不到妻子,在居委会开了个证明,不能直接起诉与妻子离婚。
2、丈夫是原告,带着结婚证,身份证,离婚起诉书,到妻子户籍所在辖区一审法院起诉离婚。
3、由被告所在辖区法院发传票给妻子。找不到妻子,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经公告送达妻子还不到法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3:

分居一年以上才可离婚

回答4: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