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的承包期到期后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扩展资料
林地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上面说的不全对,林权证只是对权利的确认,而非设立权利,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还要靠签承包经营合同的,合同生效则权利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采取意思主义的,所以你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签合同,没有特殊状况一般都会给你续约的,不要担心了
你说的林业证是什么,是不是林权证,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确认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如果你的证是林权证,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林权证就取得了林地使用权证。承包土地到期而林木还未进入主伐期的,一般可以延长承包期
也难免会有不给你签的情况。
合同到期,你的山林土地权利丧失,林木视同不动产,产随地走。林木所有权也跟着丧失(此林木需为你自己栽种的而享有所有权)。但是,林木的所有权丧失并不代表你请求权利丧失。该批林木可依发包方不当得利而折价返还。
续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