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那个人死了白死,你朋友没做错,不会受到处罚
如果是防卫过当造成的,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也就几年!!
防卫过当至人死亡和故意杀人是有本质区别的!
如防卫人过失造成不法侵害重伤、死亡的,则分别定为过失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如防卫人基于间接故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死亡的,则分别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只是作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也能做到刑法原则的罪刑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