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
他是车辆的驾驶员,是他开车出了交通事故,撞伤了别人,驾驶员需要承担因车辆安全方面的一切责任,交警判他全责,说明他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是属于他个人操作因素,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包含事故产生的一切法律方面的责任与民事经济方面的责任】,跟你什么无偿帮工,没有任何关联。
二、刑事方面
车辆属于套牌,违反了新的交通法规,新交规已经纳入刑法范畴,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重者可以判刑,如果当事人的态度不好,套牌行为也可以拘留几天。
这个套牌,你不是车主,也是与你没有任何关联。
三、赔偿方面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在法律层面上,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在人情方面,你【切记】等整个事情了结后,你酌情赔偿;如果对方一再要你提前付钱,收条上必须注明是一次性的援助款【千万不要出现什么赔偿款、或者补助款之类的;写的是收条,不是借条之类的,文字表述很重要】,金额不易过高。
后记:至于对他说,要你承担一半责任,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废话;我反问:如果在路途中拾到一百万,会给你五十万吗?纯属无稽之谈!
打电话叫朋友帮帮忙送,属于无偿帮工关系。他开套牌车是否属于严重过失所以他负全责。由于是为你服务,你有一定的责任连带(你们之间),但不是负一半责任,他为你出于友情,你为他应该也有道义。
唉,你这个朋友没道理的,明知道自己是套牌车,技术不行,还送你去办事,这是明知故犯;况且,现在撞了人,还要求你赔偿一半,更是没有道理。这朋友不交也罢。。。。
他开套牌车是否属于严重过失所以他负全责.(撞伤了别人)
现在他要求我也要负一半责任---法律上无证据,可以不负责。
但是朋友最好协商人情部分。
首先你们双方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其次你不是肇事驾驶人,再次你也不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就以上三点条件从法律上就可以证明你方并没有任何需要承担事故责任的义务,也不存在连带责任关系。
至于人情上那是你本人自主需要考虑的因素,并无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