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现在要走公司故意刁难不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4-12-28 11: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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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没签劳动合同,员工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员工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员工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员工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收集好相关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答3:

你未满16岁属于童工,国家在2002年就严令禁止,不可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举报的话对单位可以处5000元罚款。你要工资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有劳动关系,有考勤卡,工作证等。有了可以找单位要,不给的话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回答4:

收集工作时间的证据,可要求其支付从9月起的双倍工资等赔偿。

回答5:

申请劳动仲裁,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不过可以先协商,你就和他说不给就去投诉就完了。
按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合同的,从工作的第2个月起,要支付2倍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