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法通解答:
您好。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自用人单位录用你开始计算,工作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半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例如,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了8年4个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8.5*2=17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希望我们的解答有帮助到您!
1、公司若是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你一个半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2、公司若是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你相当于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的赔偿金。
你好,单位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年4个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5*2=3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您好呢。
您的问题不详细,我无法做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