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必须缴纳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社会保险了,大家说到福利待遇完善的单位,少不了要提社保按时足额缴纳。想一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哪一项不是和劳动者生活以及工作中的各项利益息息相关?特别是养老保险这样的,现在享受不到任何利益,要等到退休后才开始显示作用的保险,一旦用人单位没有缴纳,而劳动者本人也忽略了的话,就会带来极大的影响,比如退休后没有养老金。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按时缴纳社保,受到影响的并不仅仅是养老保险,甚至从某些层面上来讲,其他4个保险受影响的程度是要高于养老保险的,因为养老保险最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劳动生涯中,养老保险断缴一段时间,实际上影响不是特别大的,最多影响到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的金额;但其他的保险就不一样了,有可能一次断缴就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应该给职工补缴,并且依法接受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