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的《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已经取消了期限的内容。
2具体变更的内容如下:
一、取消申请的身份限制。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说,《暂行条例》规定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条例》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这也就意味着,许多有经营能力的人在原有工作之外,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禁止,就都可以兼职成为个体工商户,这样可以推动更多社会人员开展自主创业,推动个体经济的发展。
二、从业人员人数再无限制。根据《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最多为8个人。《条例》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不再进行限制。实践中,对人数的限制规定已是形同虚设,特别明显的就是饭店行业和娱乐行业,从业人数已经超过几百人,所以取消人数限制是必然的。
三、放宽经营范围。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只能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新《条例》规定只要法律和政策不禁止的行业,就可以进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大大拓宽了。”该负责人表示。
四、营业执照不再有期限。据该负责人介绍,《条例》取消了《暂行条例》中有关“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营业执照”的规定和关于“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需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和向异地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营业执照”的规定。营业执照也由过去的四年有效期限变为长期有效,因此无需每四年更换一次营业执照,但每年仍需按规定验照。此外,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的,经营者可直接在经营地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同时还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五、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条例》中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有所放宽,只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实际上,《暂行条例》和《条例》也未对注册资金数额作出过限制。
当然有明文规定!
营业执照到期没有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
根据该《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超期不是很严重,工商部门应该不会罚款的。
建议你赶紧去办理营业执照的续期手续吧.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因此不能因为过期对你罚款。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过期,工商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对你进行吊销营业执照处理。不过吊销执照周期较长,你可以申请延长营业执照期限。
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废止,
《个体工商户条例》施行后,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现在已经没有过期这说法了。
你当地工商部门借营业执照过期这情况罚款,
是无法可依的乱行政。
你完全可以拒绝缴纳。
并告知你当地工商部门的人,会向上一句的工商局,政府投诉举报!
合理,工商提醒你执照到期应换照这是他们的义务,但未通知并不是个体工商户摆脱责任的前提,也就是说做为个体工商户有责任按时换照并应了解按执照有效期换照的基本守法经营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