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需看中方和运输方A签的运输合同内容条款,该赔就要赔.
2):运输方A赔偿后不可以再向B公司要求赔偿,(理由: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不可能两方同时赔,)假如A赔偿不足,可要求B赔偿剩余不足的,或者要求B赔偿全损,B再代位求偿,(即B赔偿后中方的索赔权交给B向A索赔,中方必须协助B向A索赔)
二:货物如果遇险但没损坏或损失.只是超出了到货时间,而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和阮氏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CIF合同又没特别规定在什么时间内到货,则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必须支付货款,若货物已损失,阮氏有限责任公司之前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菲利普斯有限责任公司也要支付货款后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好长,楼下的给楼主解答吧,我也解答不了!
累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