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妆是食品、药品、化妆品的简称。这三种产品的生产企业统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管理,食药总局对生产企业经过审核验厂合格后,分别颁发不同的生产许可证。针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号是食药妆准字XXX号。
“卫妆准字”是化妆品监管责任转移钱使用的文号形式,化妆品监管由卫生部转移到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相应地变成了“食药妆准字”的文号形式。
扩展资料: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标志是卫生许可证号没有图示标志。不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QS图示标志。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可以使用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者产品功能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标志是卫生许可证号没有图示标志。不象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QS图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