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取消罚款吗

2024-12-01 0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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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社会抚养费暂时是不会被取消的,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回答2:

准确的说,中央考虑过要取消,但又考虑之前的政策,取消的话对以前的人不公平,所以不会取消。

回答3:

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二胎,无论第一胎是男是女,如果夫妻双方不是独生子女的超生就要罚款

回答4:

不是取消是不能高于地方平均收入三倍

回答5:

  2015年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取消罚款了,但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算是超生处罚,具体如下: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 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 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