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到了一名骑电动车的人,报警后送医院,没有骨折等问题,警察扣押了车,会怎么处理?车何时可取?

2024-12-27 00:05:5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好说?!没骨折一般就是软组织挫伤,可大可小!!关键看被你碰倒的人是要钱还是要起诉你!!只要钱的话很快就会解决,只是你放个血的事!要是想起诉你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因为车是物证!案子不结永远拿不回来!!!!!!!!!

回答2:

楼上说的对,有个过程的

回答3:

按规定交通事故交警不能以除鉴定检验需要以外的理由扣留机动车。如果你这个事故责任明确,不需要进行诸如刹车、速度等鉴定的话,交警是不能扣车的,要检验鉴定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事故认定书下达后交警肯定要放车。
其他处理就是按照责任划分赔偿了,赔偿是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有责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各自由商业险或自行承担。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时,减轻其赔偿责任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