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纠纷。法庭未开庭,原告已经撤诉。法院通知被告案件已经审结是什么意思?

2024-11-20 03:15:5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作出判决或者调解书、原告撤诉等方式。我国民事诉讼法允许原告依法撤诉,但是是否能够撤诉成功,还需要经法院准许,通常情况下,只要撤诉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及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国家、社会或者他人权益的,法院通常均会同意原告撤诉的。原告撤诉并经法院准许后,则属于该案审结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2:

对方已经撤诉,那法院还需要走完撤诉剩下的程序。不用担心,没有问题,过自己的就是。

回答3:

建议亲自到法院查看,如果认为法院短信说的“审结”属于用词不准确的话,建议亲自到法院查看案件审理档案(即使未实际开庭,也会有相关档案。档案里应该会有原告的书面撤诉申请。)
当然,不排除之前和书记员联系的说原告“已经撤诉”的消息错误的可能性(法院应该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如果一旦原告没有撤诉,因你不到庭可能缺席判决。
所以建议尽快亲自到法院查看案件审理档案。你是被告,作为案件当事人,是有权申请调阅的。

回答4:

问题不大
广州律师管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