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于劳动纠纷问题,请问大家觉得这样做,值得吗?

2025-01-31 03:20:24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公司不仁义,我们当然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回答2:

其实你的目的就是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你只要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话,一个月后离职就可以,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你的工资。
但是说双倍工资的事情,可以跟你说,你即使证据确凿,虽然有法律支持,也很难在仲裁中胜诉,因为公司虽然没有和你签订合同,但是并没有恶意拖欠工资,也就是说公司并没有侵害你的实质性权益,这种情况下,仲裁单位都会酌情考虑双方的权益问题,不会判双倍工资给你,不过如果拖欠你的工资和保险仍是要补全
试想如果不签合同很容易得到双倍工资的仲裁,那为什么那么多单位都冒如此风险不和员工签合同呢?

回答3:

"有人接替才可以离婚"这个没有法律根据,属于个别公司的霸王条款。
很明显企业已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回答4:

维护你的权利,完全可以。

回答5:

一般都是对方理亏,自己吃亏。这是中国现状。我觉得你可以先离职,和公司索要工资。何以再协商一下,因为公司的要求明显是不合理的。如果能协商完成,大家还哦可以不伤和气。如果不行,就仲裁解决吧。你一定会赢得。

回答6:

可以去试试 双倍有时效的
证据还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