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案件不属于法律援助的案件,那么律师是应该收取费用的。也就是说,律师不能针对其提供的法律援助案件收费。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第二十三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首先,律师是可以收费办案的。但是法律援助的案子,是由法援处直接委派给某执业律师的,这类案件是不应该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如果该律师在法援案件中收取当事人费用的话,可以向司法局反映。
你是指律师还是没有取得律师资格的法律服务人员?都可以收费,没有律师资格的话就是个人代理。如果是法院指定的援助案子,不可以收当事人的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