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
上诉是原、被告的权利,所以,在一审判决时不需要签订什么是否同意对方上诉的权利。当事人的诉权不需要收到对方当事人的约束。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五十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不需要签订不上诉的协议,上诉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是否上诉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中级法院的立案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要你把材料交上去了,一般没有问题,你可以去基层法院问一下情况
签订是否同意上诉的协议
就是接受法院调解
那样就算结案了
也就不给上诉了
中级法院立案以及案件审结是有时限的
具体时间看你是民事,刑事
都会按程序通知你,并寄有法律文件
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