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可以撤销。但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A与B的借款合同中如何约定的。
因为:A和B签订的是借款合同,A和C签订的是担保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那么从合同也不可能单独存在。而B和C签订的反担保合同和A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反担保合同是B向C提供的担保,依附于AC的担保合同。
既然银行A已经不放贷给B了,没有借款主合同,后面的担保合同都不可能出现。我估计你所说的机器注册登记只是一种清点手段,为将来担保做准备,既然现在没必要担保了,那自然可以撤销的。“法不强人所难”
因为主债权不存在,故可以撤销,撤销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如果抵押权人不配合,应该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反担保合同,并撤销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