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回来的钱款怎样发放给原告?有没有时间规定?

2024-10-29 0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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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八个月时间里,法院已经冻结了被执行人25000元,这笔钱并没有在法院,仍在被执行人工资卡发卡银行,但这笔钱被执行人是无法取出使用的。

2、法院采取从被执行人工资卡中每月扣发一定数额工资的手段进行执行,那么,该执行案件目前是什么状况,某些法院出于案件执行期限原因考虑,可能会将此类案件以执行完毕或执行中止办理内部报结手续,若出现上述情况,可以找到原执行法官(或需办理恢复执行手续)要求其将已冻结的被执行人工资从银行扣划至法院,再由你从法院领取。此过程需要多少时间?视法院办事效率及执行法官的工作态度而定,一般三至五天(从银行扣划至法院需要一定的时间)可以搞定。

3、你到法院领款,只须找到原执行法官,领款所须执行局长、院长审批手续,由执行法官为你办理。

扩展资料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2:

可以找到原执行法官要求其将已冻结的被执行人工资从银行扣划至法院,再由你从法院领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回答3:

1、八个月时间里,法院已经冻结了被执行人25000元,这笔钱并没有在法院,仍在被执行人工资卡发卡银行,但这笔钱被执行人是无法取出使用的。
2、法院采取从被执行人工资卡中每月扣发一定数额工资的手段进行执行,那么,该执行案件目前是什么状况,某些法院出于案件执行期限原因考虑,可能会将此类案件以执行完毕或执行中止办理内部报结手续,若出现上述情况,可以找到原执行法官(或需办理恢复执行手续)要求其将已冻结的被执行人工资从银行扣划至法院,再由你从法院领取。此过程需要多少时间?视法院办事效率及执行法官的工作态度而定,一般三至五天(从银行扣划至法院需要一定的时间)可以搞定。
3、你到法院领款,只须找到原执行法官,领款所须执行局长、院长审批手续,由执行法官为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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