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执行费由谁承担?若由申请人承担,有无明文法律规定。多谢

2024-12-15 03: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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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强制执行后进行查封,不需要原告缴纳费用。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分析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如果申请人自愿缴纳,法院也会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回答2:

我认为:申请执行权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对于这样一种程序性权利,既可以允许申请人申请执行,也可以允许其撤回申请,但对于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后,执行费的承担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仅对撤诉案件的诉讼费承担问题作出了规定,根据该规定:“撤诉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对于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的执行费承担问题,也可以参照该条执行,撤回执行申请的执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回答3:

一般实务工作中对于尚未开始执行的案件,都允许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并且不收执行费;但执行过程中要撤回执行申请也是可以的,一般不退执行费或者仍然要收执行费,没有减半的说法。很多时候,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此种情况还是要收执行费。你用撤诉来比较,是否考虑过人民法院对撤诉申请可以不同意的情况呢?并且执行费是因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造成的费用,都是被执行人负担的,只不过原先是申请执行人垫付,现在是根据执行的财产多少收费,但法院控制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并拍卖后,就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执行费了。

回答4:

  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是否需要缴纳申请费与法院执行行为的进展有关。如果尚未采取措施,则不会收费;如果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财产,造成被执行人被迫还款,这时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法院会收被执行人的执行费。对于已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没有采取执行措施的,属于可收可不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