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买了一辆车子,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老公把车子抵押给高利代,现在我们离婚了,车子是我的名字

2025-03-08 04: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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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子不属于不动产,虽然车子是你的名字也没有用的。在婚姻期间买的车子,你老公把车子抵押了,抵押合同有效。你没有权利吧车子要回来,但是可以在分割财产时要求你老公赔偿。

回答2:

抵押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汽车抵押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应当夫妻“取得一致意见”;同时,汽车车主登记的是女方姓名,也应当要女方的签字。

回答3:

你是车的所有权人,要看车是什么时候买的属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可以向你老公主张你的那一部分,动产抵押是登记对抗主义,就是如果现在你把车卖给第三人,买卖合同成立,转移标的物,第三人也支付了相应的价款,抵押权人就无权主张该抵押物,而只能要求抵押人另换抵押物

回答4:

别管是谁的名字,只要是在你们的婚姻维持其间买的,就是你们的共有财产,要同时承担责任。

回答5:

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涉及此财产,你可另诉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