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请别人装修,付完了款,并且有收据。
【2】给你搞装修的买了他人的装修材料,有纠纷。他人应该找搞装修的来解决,与你没有直接关系。
【3】这是两个法律问题。要分别处理。
【4】根据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5】如果卖装修材料再来你家,你可“以非法闯入民宅”报警。
【6】你可以带着证据,对非法侵入你家,拆走装修物品的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包赔你的损失。
这种事情他报警警察也不会管,只要他来你家扰乱你的生活,你可以报警,你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你可以报警处理,因为材料商无权拆除属于你的东西。并且造成的损失,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究对方的责任。
假如是你出面去买的材料,你就要解释清楚了,假如不是,你就不管他吧,他敢拆东西,你就报警,走法律程序比其它办法更有效,每个人私人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
这个要责任认定,,,,,,,,,,
这个我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律师,毕竟材料又不是你自己从材料商那买的。你是受害者,这件事跟本就不应该把你牵涉进去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