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这么一句话,不好回答问题的。如果我理解成你10年前的案子已经判决执行完毕或还没执行,现在想就同一件事起诉,根据一案不再审的原则,是不能再起诉的;如果我理解成10年前的案子已结,但错判误判,想申请再审,但也过了两年期限,而且这也不是提起民事诉讼了;如果我理解成有漏起诉的内容,那也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是否已经过了追溯期或者时效啥的。。。。唉,你的问题就不能详细点吗?
首先,要看是什么情况,是否已经过了可追溯的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如果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是侵害行为还在发生,仍然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