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想法,发明有关。。。。
创意就是独一无二的,有想法的设计方案
创意设计,是把再简单不过的东西或想法不断延伸给予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创意设计包括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个人创意特区等内容。
设计除了具备“初级设计”和“次设计”的因素外,还需要融入“与众不同的设计理念——创意”。
创意设计,简而言之,它是由创意与设计两部分构成,是将富于创造性的思想、理念以设计的方式予以延伸、呈现与诠释的过程或结果。
创意是神秘的。古往今来,学者们对创意的认识不同,所作的定义也各不相同,RobertJ.Sternberg认为,创意是生产作品的能力,这些作品既新颖(也就是具有原创性,是不可预期的),又恰当(也就是符合用途,适合目标所给予的限制)。
建筑学者库地奇(JohnKurdich)认为:创意是一种挣扎,寻求并解放我们的内在。
赖声川先生说:“创意是看到新的可能,再将这些可能性组合成作品的过程。”
这些定义都说明了创意包含两个主要的面向:
“构想”面向与“执行”面向,“寻找”与“解放”在更深的层面说明以上两种面向的创意工作。赖声川先生把这两部分称作创意的“二部神秘曲”,既独立又互相联系,它是通过两个步骤进行的——欲望的涌现,以及表达这种欲望的方式。
“创意”的概念源于英文形容词“Creative”的翻译,愿意为“有创造力的、创造性的、产生的、引起的”等,其名词“Creativity”可以翻译为“创造力”,或“创意”。毋庸置疑,创意是人类的一种思维活动,是创新的意识与思想。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点子”、“主意”、“想法”,如此等等。因此,创意是一个相对“大众化”、“民主化”的语汇,其活动往往表现为一种普适行为——人人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