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我国现在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一楼回答的是正确的。一般每个单位都是这样执行劳动法的,就是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以月工作日为20.83天,每月都是四周多一点,每周5天,就是20天,多的0.83天就是比那四周多的所需上班的平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