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离婚协议中写房产归男方和女儿所有,离婚后男方可以买卖吗

2024-11-18 07: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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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但是,现在物权法是认证说话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那么产权人就有权出售此房产,不用经过任何人的同意。你离婚协议中房产归男方和女儿所有,建议你让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这样他就无权自己卖房子了,如果卖这套房子,则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因为你女儿尚未成年,必须要父母同意。如果你女儿成年了,那么只要女儿和你老公同意就能把房子卖了。

回答2:

婚前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应属男方所有,如果婚后有加名,则属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该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可根据离婚协议对其共有房产进行分割,也可以将该房产权归并在一方名下。属于其夫妻共有财产的,只能在共有人(夫妻双方)之间进行析产,并不能将该房1/2产权直接落到其子女名下。根据离婚协议,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女方只能将该房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通过赠与的方式赠与给女儿,且需办理产权登记才能生效(办理登记除需承担相关的登记费用外,子女受赠的产权份额还需按照当前房屋市场评估价的4%缴纳契税),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则可以撤销赠与,房产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若登记完成,该房产属男方与其女儿共同所有,男方无权单独处理。子女如果是未成年人,其权利由法定监护人行使。

回答3:

房产证要是小孩的名字写了,男方单独是不能买卖的?要小孩同意才可以,或者小孩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