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
1、参保职工向开发区离职单位提出异地转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单位审核后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填写,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3、由企业经办人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到分中心登记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缴费凭证);
4、将《缴费凭证》交付参保职工,由职工转交到转入地社保机构。
一、医疗保险转移:
1、由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手续。
4、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凭证和个人账户余额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接续手续。
5、将凭证第三联送给参保人员。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如果是个人参保,应该算是灵活就业,各地的政策还不一样,不过应该比在单位交的要少些,有些是按半年一交,有些是一年一交
你以前的应该是金卡,卡里的钱你没用暂时不会动的。社保的养老保险只能转移个人部分,医疗保险属于一年交的短期保险,断交了就等于停了,续交二个月后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障。有些城市还没开通个人交保险,所以叫你等一等,以后可以以个人名义交的。
建议你买个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具体可联系当地保险营销员。
带好你的身份证,社保卡去社保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