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合同,就算是当时让她签的时候她不愿意,可是你能拿出证据证明当初是员工本人不愿意签吗??再者说,就算是员工签了申明说自己不签合同属于自愿行为,一般在法律上讲,用人单位仍是违法的。除非用人到位和劳动者属于劳务派遣形式或者说是返聘退休人员这一类。这种官司,我们公司最近也遇上好几起,也都是员工招呼都不打,就不来上班了,结果好几个月之后莫名其妙收到法院传票,一看上述人,就是这些个自动离职的员工。而且更可恶的是,员工自动离职了,他的工资,公司还需要照常发放给他,公司如果不发放,不好意思,在法院这里会给你定一个拖欠工资的罪名。到时候赔偿的名目就更多了。所以按照法院的意思,员工就算是自动离职了,工资必须按时发放给他。。。。所以我们公司现在的作法就是,和这些人打官司打到底,不就是想敲诈点钱嘛。拖死他们。让他们多付点律师费。
当然每个地方法院的处理这类案子的方式可能不一样,我说的和你那边的情况未必吻合。
你说以前让她签她不愿意签,但是在法律面前的话你应该要拿出证据的。以后如果有员工你让他签她不愿意签的,你要自己让他签一份拒绝签合同的证明。另外其他的的有关法律的你还是要问律师具体怎么处理了。
一般不会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的。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必须的。希望你能老实把事实讲清楚,人家才能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