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说,应该是这个月计提下个月的工资,下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冲减计提。但是实际操作里,经常是做出工资表了,然后计提当月,然后发放。
按你说的这个月计提下个月的话,你那个1万,上个月已经计提过了,直接冲减就行,然后你在计提下个月的2万。你别混到一堆去了。计提下月2万 借:管理费用 2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这月工资1万(这个1万上个月已经计提过了,亲,直接冲减就行了) 借:应付职工薪酬 1 贷:现金 1.
1、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对固定,可能每月一样,造成误解。如你所说的下月工资要发二万,只提一万的处理时错的。
2、你只要看期末应发未发工资和科目余额是否相符即可判断---其计提的金额正确与否。
当月计提,当月发放也可以的,例如:12月份帐是1月份做,1月15号前申报,1月3号12月份工资表就做完了,1月5号就发完了,6号帐做完了,12月份工资就在当月发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