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宜昌办居住证要什么东西?

2024-12-28 07: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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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宜昌办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材料 :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赁房屋房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申办流程:

1、登记信息。流动人口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进行居住登记,填写《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社区民警录入警综平台。

2、受理审核。流动人口在警综平台登记信息满六个月后,可携带身份证明、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办证窗口申办居住证,窗口民警审核申领人员信息、材料,并存档备查。 

3、上传制证。派出所受理群众办证申请后,在湖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领办证信息,打印《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交申请人。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使用IC卡式居住证,更方便来宜就业、居住、就读,可以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参考资料:宜昌市人民政府-IC卡居住证方便携带实惠多

参考资料:宜昌市人民政府-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回答2:

  办理居住证需要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9条的规定办理,具体如下: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回答3:

宜昌市外地人申领居住证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申领一年期居住证应提供:
1、本人身份证(二代证)或者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借寄住证明。

(二)申领二年、三年、五年期居住证应提供:
1、本人身份证(二代证)或者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三、居住证变更居住地址
流动人口变更市内居住地址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变更登记。

四、居住证延期
流动人口居住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居住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办延期手续,延期期限按照前款规定确定。

五、居住地证年审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居住证发放之日起每满一年的最后一月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年审。逾期未申请年审的,居住证自动失效。
  
六、居住证办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回答4:

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回答5:

在社区填表,房产证、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照片、身份证、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