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解除合同 按照新劳动法违约金怎么算

2025-01-03 23:31:0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首先要把几个概念搞清:违约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违约金:是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要付对方的违约金的。07年3月合同中有违约金是不违法的。
经济补偿金:指违反或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必须符合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要支付赔偿金。
三者可以同时存在。
按你的表述,你可以获得:
一、10万元违约金。
二、07年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作一年按一个月,不满一年按一个月),08年的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作一年按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个月,六个月内按半个月)合计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不给,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以免超过时效。

回答2:

1、2个半月的平均工资是补偿金;
2、公司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本人的话,应该还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补偿,标准按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3、公司如果按以上两种方式操作,是按劳动合同法操作,不存在违法行为哪。所以就没有什么其它需要赔偿的哪,

回答3: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赔偿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