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根据相关规定应该先验房后交房,但开发商在执行的时候都是不交钱就不给钥匙,这就让业主们很懊恼,那么问题来了,交房是先交钱还是先验房?先交钱后验房合法吗?
交房是先交钱还是先验房?
在收到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单后,要完成以下几个步骤,缺一不可。
1、查看资料,资料包括: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B、《住宅使用说明书》;C、《竣工验收备案证》;D、面积实测表;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2、购房者会同物业验房,验房标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规规范,验房范围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室内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及小区环境等。
3、购房者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物业予以认可签字。
4、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验房中存在的问题后,再次发出交房通知单。
5、购房者再次会同物业验房,没有问题,购房者领取住宅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和《入住交接单》,商品房交付完成。
先交钱后验房合法吗?
在买卖合同中,先验后收是通常的交易习惯,而先收后验的交易习惯可能存在,但一定是一种非正常现象,具有典型的霸王条款性质,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相悖,为现代民法和经济法所否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开发商可能会认为,因为双方合同中未约定是先验后收还是先收后验,因此其规定先收后验就是有理由的。对于这种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方式的情况,《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在交房中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方式只能是先验后收。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验收,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先验房、后收房有利于市场稳定,保证交易安全,实现对经营者的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
以上就是交房是先交钱还是先验房和先交钱后验房是否合法的全部内容,在商品房交付时好多业主按照开发商的要求草率收房,待到房子装修过程中或者入住后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找开发商交涉,开发商认为是装修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让买房业主很无助,因此装修前的先验房后收房很重要。
先交钱啊!
看完房子满意了,签合同付钱,然后在交房的。
新房一手房:一般看房都是指看样板间和模型!因为新房一手一般都是先预售。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所以一手房大多都是先交钱后验房。(除了特殊的:尾房那种可能会实地看房)
先交钱。。。。。。。。。。。
交房时,他们收起天然气管道费,门进系统费,太阳能费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