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对于态度的定义最早是斯宾塞和贝因(1862年)提出,认为态度是一种先有主见,是把判断和思考引导到一定方向的先有观念和倾向,即心理准备。
迈尔斯(1993年)指出,态度的机构涉及三个维度:情感、行为意向和认知。即态度的ABC机构。认知因素就是指个人对态度对象带有评价意义的叙述。叙述的内容包括个人对态度对象的认识、理解、相信、怀疑以及赞成或反对等。
情感因素就是指个人对态度对象的情感体验,如尊敬——蔑视,同情——冷漠,喜欢——厌恶等。
意向因素就是指个人对态度对象的反应倾向或行为的准备状态,也就是个体准备对态度对象做出何种反映。
态度是个体对特定对象(人、观念、情感或者事件等)所持有的稳定的心理倾向。这种心理倾向蕴含着个体的主观评价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为倾向性。
第二个问题:弗伦奇和雷文在他们研究的过程中共确定了五种基本权力,他们提出了典型的权力类别模型,这个模型恰恰折射出权力的真正来源。
组织行为学案例分析主要从三个层次下手——个体层次,群体层次,组织层次。个体层次包括胜任力,人格,态度价值观,激励,动机等;群体层次包括领导,结构,团队,权力与政治等等;组织层次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等。
态度是个人对某一对象所持有的评价与行为倾向。态度由认知、情感、意向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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