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1,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老人的三个女儿都是有继承权的。分配财产一般为均分,其中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多分,不赡养的少分,但是具体多分多少法律没有规定,要自己协商或者法官裁量。
3,当地的风俗法官会考虑,但是风俗不可能对抗法律。(如果是民族自治地区有自治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法官会酌情多分配给你母亲些,但是不可能100%全是你母亲的,除非另外两个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4,拆迁款由两大部分组成:房屋和土地补偿部分,其他经济补偿部分。房屋土地补偿是拆迁前房子属于谁这笔钱就是谁的,其他经济补偿(包括你说的租房费)是按户口的,拆迁时谁的户口在那房子里就有谁的。如果拆迁时只有你母亲的户口在那儿,那就只是你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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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和法律不能相抵触,如果没有你外公外婆将房产给你妈妈的合法遗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的两个阿姨是可以参与旧宅拆迁补偿款分配的,但由于她们没有完全或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根据《继承法》她们可以少分或不分的。如果起诉,你们所要做的就是找她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证据。(例如邻居的证人证言,像其他回答者回答的有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是你妈妈完全或绝大部分尽了赡养义务)。法官会根据证据来量裁的。
一、由于房子是外公外婆建盖,所以是他们的夫妻共有财产。
二、外公外婆去世就发生了继承。由于他们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只能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是你母亲及两个阿姨,风俗是不能对抗《继承法》的。
三、由于你母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你母亲可以多分。两个阿姨应当少分或不分。你要证明你小阿姨有赡养的能力,却从未尽过赡养的义务。
四、安置费是基于你们的房子要拆迁而产生,是对你们生活的安置。而你的两个阿姨不存在安置问题,所以她们不应该分。
1. 由于房子没有过户,物权没有发生变动,产权仍不属于你母亲,该房子属于遗产的范围内。你母亲同你阿姨作为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顺序,可以对该房产均分。此外,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们可以就此纠纷要求调解或起诉。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你妈可以要求法院在分配遗产时多分。
3. 风俗是不能对抗法律的。因此,你妈之前拿到的安置租房用费不能独占,需按照法律规定同你两位阿姨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