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我在买房子的时候已经到公证处做了公证,此房已归属我的名下。现在我只是借给

朋友暂住。如果他把我的房子卖了,他算犯法吗
2025-01-06 08:24: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他肯定违法。
房屋属于登记所有人,没有登记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你的买房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公证没有什么效力。所以法律上,你也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此房屋估计是自建宅基地房吧,或者那种小产权房吧。如果你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可能无法主张其侵权,因为这个权本身不存在或者说不受法律承认。。。只有房屋登记所有人可以主张

回答2:

你这个情况适用于物权法 ,你是物的主人 ,他侵犯了你的物权 ,仍然是触犯了法律 ,可以向他索赔 ,。这种朋友留他何用 ,还不够祸害人的哪 ,你犯了和东郭先生一样的错误 ,需要清醒一下了哦 ,。【这种人他侮辱了朋友这个称谓】

回答3:

房子的归属以房屋产权证为准,如果房产证是你朋友的名字,他有权处理自己的产权(从法律角度就事论事,你可别恼了)

回答4:

还有这种事?他当然犯法,权属不是他的,属于诈骗!

回答5:

你公证去只是公证了买卖协议,朋友把没房产证的房子卖了,法律上讲你的物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物权法作为保护物权的法律是不保护违章建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