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违约的,因为一般来讲三方协议跟劳动合同从内容上来讲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你认真看过你的三方协议,你就明白了,三方协议并没有具体说明或者规定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为三方协议只有应届毕业生才有的,因此,三方协议的作用,最主要有两个,一个就是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统计学生的就业率;另一个就是,对于企业、学校、当地教育部门如何保障应届毕业生就业。因此,无需赔偿违约金,这只是企业为了留住员工,而采取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吓唬这些学生的。需要提示的是,虽然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但是,既然签了就存在了雇佣关系,因此,既是不想干了,也要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离职手续办理。
我逐一的回答你的问题:
1、无需赔偿违约金,《劳动法》没有相关规定;
2、首先,”不道德“这词极为过分,是企业”不道德“还是学生”不道德“,需要深思。违约金只是企业流尽办法留住学生的一种策略,但是,不会很强硬。
3、如果你还没去报到,那你不去报到也没事,既然没去报到,那你的档案,户口肯定也没随之转过去,因此,根本不需要考虑什么。还有一点就是,协议或者是合同,是从签订第二天起才生效的。
4、户口跟档案,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外,都完全自愿,提醒大家,户口跟档案在自己工作没有稳定之前,千万不要随便转,好出去不好回来,意思就是,一旦迁出去了,迁回来可就麻烦大了。
5、如果迁出去了,问题也不算大,但是一定要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单位不给你开据迁移手续,不管是户口还是档案,都很难转出来。
总之,提醒两点,一是,你虽然不是名人,但是,你的签字和手印依然很重,签名和摁手印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别真的把自己卖了;二是,抱怨企业”不道德“的时候,想想自己做了什么,自己是否”道德“,任何事情都是双向的,一个巴掌拍不响的。
看三方协议约定,对照劳动法如果不违反的话,就得按照协议约定办。如果交了违约金单位是不能难为你的,你现在马上和学校、对方公司书面申请解除协议,人事关系等也许就可以暂时留在学校。如果人事档案和户口什么的后来都已经转到外省那家单位(一般你没报到,不会到那单位,只会到那个省或市的人事管理部门,而且现在你还没拿到毕业证,人事关系等应该还不会转),打书面解除协议,那边公司按照协议规定时间,会同意你交了违约金解除的,然后你就可以要求学校将人事关系转到你家所在的市,外企就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录用,调人事关系。外企很注意讲信用守规的,请以后谨慎作决定。
这个需要咨询劳动局的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