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则的简称,属于条文条例。
约束人们的行为准则,行为规范。
一次记12分的项目
1.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由之前的6分提高到12分)。
3.驾驶普通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5.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6.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一次记6分的项目
1.抢黄灯、闯红灯(由3分提高到6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并处200元罚款)。
3.驾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达20%。
4.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5.连续驾驶普通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6.驾驶普通机动车行驶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
7.驾驶货车超载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
一次记3分的项目 关键词:不避让行人/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1.与人行横道不减速,有行人过人行横道不让行(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驾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未达20%。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次记2分的项目 关键词: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未系安全带的。
2.开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看电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