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伤,当时没有找狗主人索赔,现在怎么办

2024-11-27 04:24: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您好,您的情况属于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规定 违法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的情况和工伤不搭边,不属工伤。只能要求动物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
你可以找一下公司附近有没有监控摄像头,看看能不能找到点证据。 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不算工伤,你拿不出证据他死不要脸不认账你就没办法,看你受伤的程度,是不是影响工作需要休息,医疗费、误工费。我觉得本身不是什么大事,根本没必要闹到法院,也赔不了你多少钱,更不值得请律师。

回答2:

1、不算工伤
2、您只能收集证据,譬如通话录音等证据来证明此事,然后持证据索赔

回答3:

如果没有人证物证等,是无法得到赔偿金的。建议你赶快给狗去打狂犬疫苗。
您挚爱的知友——梦幻小叶

回答4: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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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情况很难被认定为工伤的,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