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如果是建立劳动关系了,用人单位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你可能是在小饭店上班,因此不是很正规,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对你而言,其实没有劳动合同束缚你,你可以想走就走,无需他人同意。关键是你最好等到你拿到本月工资后再走。至于一个月多做的几天,和老板商量编个用钱的理由先支取一下,不行就算了,直接走吧。工作有的是,别再耽误下去了。没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弊大于利。
单位不能以需要找人为由克扣员工工资。因此单位这样做肯定违法。
至于要去劳动仲裁,没有工作证也无所谓,只要有相关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记录,或者找些员工做证人即可。一般老板不会否认你们劳动关系存在。
实在不行,等领了工资悄悄走舍,或许编个理由,让他知道你是不得不走,但是话一定得说好听点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