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是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但是个人对在土地上的建造的房屋,个人的附属物品、生产工具等是具有所有权的,个人对这些动产或者不动产具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农村的自建房产权是按照它的审批程序确认的。宅基地是批准自建房的首要条件,同时也是产权认定的关键因素。
住宅方面的集体土地证,其实就是群众常讲的宅基地证。该证只发给具备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经过批准的自建房,至今仍有不少农村只有土地证而没有开始办理房产证。已经开始办理房产证的地方,只须凭土地证就可以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房管局在履行测绘手续以后就颁发房产证,不必纳税。
土地证是认定房屋产权的关键,这是就申自建房的审批程序而言的。一旦开始颁发房产证以后,房产证就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了,房产的交易抵押租赁拆迁补偿等都以房产证为法定凭证,只有在没有发放房产证的地方,才确认土地证为产权凭证。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
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证
1.住宅方面的集体土地证,其实就是群众常讲的宅基地证。该证只发给具备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
2.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3.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4.而国有土地证是发给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的,只要有合法的权属依据,任何人都可以申领国有土地证。
依据国家法律,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所以集体土地证不能过户。
1,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
2,宅基地以后建了房子,还是拿原来宅基地的土地手续才能办房产证的.
完全可以这么认为土地是谁的,上面的房子就是谁!
新的<物权法>规定房产属于土地的一部分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19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