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人具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受了外物的刺激,便产生一定的感应。心有所感,而发为吟咏,这是很自然的。
出自南朝刘勰的《文心雕龙·明诗第六》。
原文:
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昔葛天氏乐辞云:“《玄鸟》在曲。”黄帝《云门》,理不空绮。至尧有《大唐》之歌,舜造《南风》之诗。观其二文,辞达而已。
译文:
人具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受了外物的刺激,便产生一定的感应。心有所感,而发为吟咏,这是很自然的。从前葛天氏的时候,将《玄鸟歌》谱入歌曲;黄帝时的《云门舞》,按理是不会只配上管弦而无歌词的。到唐尧有《大唐歌》,虞舜有《南风诗》。这两首歌辞,仅仅能做到达意的程度。
扩展资料
《明诗》是《文心雕龙》的第六篇。本篇主要讲四言诗和五言诗的发展历史及其写作特点。全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诗的含义及其教育作用(第一段)。
第二部分讲先秦到晋宋的诗歌发展情况,分四个阶段:追溯诗的起源和先秦诗歌概况(第二段);讲汉代诗歌的发展及五言诗的起源(第三段);讲建安和三国时期的诗歌创作情况(第四段);讲晋宋以来诗歌创作的新变化(第五段)。
第三部分总结上述诗歌发展情况,提出四言诗和五言诗的基本特色和历代诗人的不同成就,附论诗歌的其他样式(第六段)。
《明诗》是刘勰文体论方面的重要篇章之一。刘勰对四言诗和五言诗所总结的“雅润”、“清丽”四字,比曹丕讲诗的特点是“丽”,陆机讲诗的特点是“绮靡”有所发展。
除了表现形式的特点,刘勰还强调诗歌“持人情性”和“顺美匡恶”的教育作用,而不满于晋宋以后诗歌创作中形式主义的发展倾向;认识到诗的产生是诗人受到外物的感染而抒发情志;对作家作品的评价,能结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等。这是较为可取的。
刘勰对《诗经》是很尊重的,本篇对《诗经》的内容和形式虽然都谈到了,但局限于前人旧说,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见解。这说明刘勰对《诗经》在文学史上的重要意义,是认识不够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文心雕龙
我知道其大意是——人是有喜、怒、哀、惧、爱、恶、欲之七种性情的,受到外界的刺激就会有所不同的反应,从而流泻于诗文的字里行间,强调感情在文学创作中的作用。“感物吟志”,是指为外物所感当然,这里的“物”也不是泛指存在的一切事物,而是特指能触动诗人情感的“外物”;而吟唱情志(此处“感物”是“感于物”的意思,亦即“应物斯感”)诗人性情的自然而然流露,倡导的是一种以情为本的“志”。
感兴论的实质是把世界当作有生命的主体,审美是自我主体与是世界主体间的交互感应而达到的最高境界。中华美学认为审美不是主体对客体的认知和征服,不是自我膨胀和自我实现,而是自我与世界的互相尊重`和谐共处和融合无间。由于把自然当作交往的主体,中国艺术早在魏晋时期就发现了自然美,山水田园诗歌和绘画发达,而西方艺术对自然美的发现要在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