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保税区海关须在上述货物全部离境后,方可签发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所以出口到保税区的货物,不再出口到境外的,是不享受退免税的。所以您是不能申请出口退免税申报的,该批货物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进项的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用进项增值税发票抵扣。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结果仅供参考,不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没有任何瑕疵,本网站对所有的网站的内容有修改和解释权。用户应以实际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为准, 对用户使用网站提供的资料和服务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用户本人承担.满意度:答复者: cs112010-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