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开庭时,你提交了垫付的急诊费用和住院押金票据,而一审判决未予支持,查看判决书不予采信的理由是什么,还可咨询一审主审法官;
可以考虑上诉,理由就是一审判决未查清事实,判决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你垫付的急诊费用和住院押金XXX元。
“从头至尾都没提及我垫付的急诊费用”有以下可能:一是在法庭调查时,你没有提出;二是伤者索赔已经超过了保险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作了最大赔偿,剩余的就是你出了。如果保险赔偿还没有达到最高数额,有余地的话,你可以找保险公司协商报销,保险公司不报销,你可以走诉讼程序。
没有问题的,只要单据在你手上并且能够证明是属于伤者本次事故的涉及费用,就可以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保险拒赔,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在法院判决时,从中扣除被告垫付的医药费,被告只赔偿不足的部分。
这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报销,若保险公司拒赔,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