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报考类别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分17个报考类别:计算机类、农学类、牧医类、烹饪类、财会类、服装类、美工设计类、旅游类、汽驾类、建筑类、机电类、蒙牧医类、化工类、幼师类、医学类、体育类、采矿类。
(四)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1、考试科目: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英语(不进行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综合。不同报考类别专业课综合考试内容不同。从2008年起,英语科列入正式考试范围,按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各科目计入总分的满分分数是: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各150分,英语为100分,专业课综合为350分。各科目累计总分为750分。
3、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以职业高中开设的课程、教学计划和《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部分专业指导纲要》为依据全区统一命制试题。
4、所有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加强职业技能考核的通知》(内教职成字〔2001〕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