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漏税与否的判断是企业没有照章纳税,发给你们现金工资,如果超过纳税起征点而没有代扣代缴个税是偷漏税行为,但需要提供没有纳税的证据,因为企业财务内部的操作你们也看不到,也有可能公司代缴了个税,而没有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如果有确凿证据,可以到税务举报,税务会查公司的。各地都有税务举报公开电话,可以上网查查。
“新进厂的学徒要每个月从工资扣500块的压金”,这种行为如果没有说明其用途,是违法的。如果有押金应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指明具体用途,如培训费、代扣社保或个税押金等。
“加班费也不是按劳动法算的”,这点可以上诉,公司不占理。
这些问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冲裁机构举报,劳动局不管这事。只要是证据确凿且侵害了劳动者利益,劳动冲裁机构会找你们老板的,先是协调,如果协调不成,你们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一般劳动冲裁机构不会调查,需要诉讼人举证。法院也是一样的,谁申诉谁举证。
工资发现金符合法律规定,与偷税漏税没有必然联系。财务记账不作为工资,用假发票按照原材料之类的入账才是涉嫌偷税漏税。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向地税部门瞒报职工个人薪酬的,已经违反相关法律,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
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我在深圳龙岗区,是个几十个人的小厂,发工资只发现金,而且超过了3500块,算是偷税吗。
发现金不等于有偷税(只要按实申报就可以了)
超过3500,是指应付工资扣除社保后还超过3500就要代扣个税。
新进厂的学徒要每个月从工资扣500块的压金,这算不算是违法的
违法。可以打电话当地劳动执法部门投诉。
而且厂里的加班费也不是按劳动法算的,星期6是按正常上班给工资,星期天给1.5倍的加班费。
同上。可以打电话当地劳动执法部门投诉。
请问这些问题我举报了有用吗。劳动局会去查吗,还是会敷衍了事。
会查。记得要保护自己!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