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法学专业分析,望采纳,如果不懂,请继续追问。
这个问题,我在大学时候曾经和同学们辩论过,所以算是了解的相对的透彻的。我的叙述会较长,您要耐心看完,我尽量不说废话。
首先您是有前科的,只要您有犯罪记录,而且案底没有消掉,那您就是有前科的。
我国刑法目前对此的规定很不严谨,所以您的情况并没有下面几位说的那样轻巧,下面我来解释给您听。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这里只是免除了您的主动报告的义务,也就是说,您现在不像以前那样需要主动的告知部队或者就业单位您是有前科的,但是如果部队或者就业单位主动的要求查询您的档案,那么他们还是可用知道您的前科的。
我国法律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里的“封存”仅仅是“限制定罪记录的查询”。然而,依照我国当前有关升学、就业、参军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恰恰享有查询“个人档案”的权利。换句话说,“封存”的目的是防止定罪记录对个人的升学、就业等重大人生发展产生消极影响,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单位和部门恰恰又属于“可以通过查询您的档案来得知您的前科。所以,并不像下面的几位说的那样你可以不告诉单位,而是您可用不主动告诉单位,但是单位可用主动问您,或者通过查询您的档案来得知您的前科。
政法系法学专业分析,望采纳,如果不懂,请继续追问。
刑法修正案八免除了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你不说,一般单位是查不到你的前科的。并且根据法律你也可以不告诉用人单位。希望你能幸福。
算有前科,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在就业、工作时,不需要向所属单位报告。就是你不说就行了,不影响你就业。
绝对算
当然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