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赠与男方,但因为贷款没有还清,你的房产证不在你手上,你不能到房管局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必须带上房产证
我可以给你一个建议,你和男方可以另外签定一份合同,写明房子按照离婚协议上归男方,未还清贷款也由男方负责清偿,但由于未能立即办理变更手续,待贷款还清以后再办理变更手续,女方予以协助办理。男方每月把贷款应清偿款项打入女方的扣费银行卡号(卡号。。。。。。)
这样应该比较好, 因为你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变更手续
不可以,只有一处房产的人是不符合赠房屋条件的人,另外像这种未完结的房屋也是不可以进行赠与的。还有就是离婚协议写得再好,财产分配有失公予的,民政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至法院,进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所以想好了弄清楚再写吧
1、赠与是所有权的转移,由于未还清贷款,因此赠与物的所有权有瑕疵,所以必须还清贷款了才能赠与。只有拥有抵押权的银行同意了才行。
2、你可以请求担保公司先将银行的贷款还清,然后再办理赠与手续。
这不是赠与,是分割财产
离婚时,房子是写判给女方的,房代也要男方还请了,那时房子过户时房代是还清了的,可为什么过户时还要写房子是赠于女方的,如果以后女方过世这房子是离婚时判于女方与赠于女方有什么不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