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家房子地区要征地拆迁那么她有份吗?

2024-11-24 13: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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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但是,由于我国房子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离婚后房屋拆迁因为政策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情况:
一、国有土地上的私房。私房也成私有住宅,是指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是私有住宅。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因此,离婚后房产已经属于了一方,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产权一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二、公房。公房是指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住人没有产权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需要确定由哪方进行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回答2:

你没说清楚征地拆迁是征的哪一块地。1,离婚时如果房子做了财产分割,现在的房子完全由你母亲所有,拆迁时房子以及宅基地的补偿都归你母亲所有。2,她的户口还在你们村,如果还有她分到的土地,征用到她的那块土地时,她的那块土地所得的补偿款归她所有。(她的承包土地法院是不可能给分割的)。仅供参考。

回答3:

如果她的户口还在你家房子所在地,就有她的补偿款,并且和你们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
因为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通常是只要有户籍,就会存在住房安置,现在大多是货币安置,基本上是根据每个人30平方米来计算的,也就是说把平方计算成钱来补偿,跟户主是没有关系的!

回答4:

您需要查询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如果按户口补偿。有对方的份额。如果按房产补偿。没有对方的份额。

回答5:

我想如果是按照户口来分配,她没有迁出应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