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是违法的,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1.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组织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1.5倍工资,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要看你的工作是八小时制的还是别的,国家有规定一旦超过国家规定的工时,就必须支付加班费,国定假应3倍,列假日为2倍,延长工时为1.5倍!
这是公司的一种制度应该是符合法律的,中午的时间本来就不是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