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都卖了,就没房子什么事了。这个过程是这样的:房子的产权是你父亲的时候,房子就是你父亲的。把房子卖了10万时,钱也是你父亲的。可当你父亲用你奶奶的证件把钱存进银行后,那钱就是你奶奶的了,其实质就是你父亲把钱赠与你奶奶。从此以后,钱的支配权就由你奶奶所拥有。
在你奶奶去世之前,她可以选择把钱再赠与任何人。挂失的时候持户主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就可以,但解挂时必需户主亲自持身份证办理。是说,如果你三叔取得了这10万元钱,那就是你奶奶把你父亲手上这张折子上的5万元加上你三叔手上的5万元赠与了你三叔。从此以后,这10万元就是你三叔的了。
从现状看还走不了法律程序,你只能阻止你奶奶把钱赠与你三叔。
首先你叔叔并不能证明你爷爷把房子许了给他这一结论,因此这房子以及带来的所有收益还是要按照法律来分配。
这钱分在两个存折存了之后不改变其所属性,仍然有你父亲一份。你叔叔把你爸的存折挂失,又打算以自己的名义领出,很明显银行的职员办事不利(因为户头是你爸,他人怎么可以要求挂失),你可以要求撤销其挂失行为。当然了,如果你叔叔只是取走属于他自己的那一部分钱,法律还是许可的。但如果,其意图是取走所有的钱,自然就违反了法律。你可以向其要求拿回属于你爸的那份,他不答应的话,可以告上法院。
因为这两张存折的户主名是你奶奶,所以这笔钱已经不能当作你爷爷的遗产再进行分配了,现在你只能争取你奶奶的意见,让她做主。挂失存折的话没有本人到银行办理也是不行的,所以这里主要是你奶奶配合着你三叔在进行这件事情。从法律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你最好还是从亲情上进行解决吧。如果在你奶奶去世之前这笔钱已经转入你三叔名下,那就不能当作遗产来分配了。
这要取决于你奶奶的意思,因为钱是以她的名义存的,法律上视同为他的钱。由于房产已经处分变成钱,该拆迁款视为你父亲赠与你奶奶的。
如果你奶奶不同意把钱给你三叔,可请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调解,注意作好笔录,保留证据。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先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要求你三叔交出你奶奶的身份证,或让派出所出具证明,到银行挂失。
如果你三叔承认钱是他取出的,拒不归还你奶奶,一定要保存好证据,留待派出所或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