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除以上情形外,还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虽然是累犯,但不是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所以,还是有机会获得假释的【《刑法》
第八十一条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属于累犯,不符合假释的条件了,保不出来。
缓刑期间犯新罪,必须收监,数罪并罚,不可能判缓刑了。
我是“广东沿海”的另一个ID号,由于被推荐了所以回答不能修改,只好用另一个登录来补充修改。
纠正补充:你朋友的情形,不属于累犯。你朋友这次只是醉驾,这次并不需要判有期徒刑,最高刑罚也只是拘役和罚金。所以,也不符合累犯的定义。
所以,只要符合减刑或假释条件的,你朋友也是有机会获得假释的。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